2014年9月13日 星期六

感謝台灣政府對於黑心食品的縱容與放任

Vincent Chen: 感謝台灣政府對於黑心食品的縱容與放任,更謝謝台灣政府官員誓死保護廠商賣黑心食品權益的德政,讓台灣人不斷的吃餿水油與塑化劑,吃得百毒不侵,肝癌罹患率與洗腎人口都榮獲世界第一,死後更可以直接變成木乃伊。
感謝台灣政府!

姚大鈞:台灣律師法官要加油

Vincent Chen: 現在是消費者與一般商家,都不知道該跟誰買食用油,才能安心。

政府一直不能給個說法,逃避這個食品源頭與廢棄物流向管理責任,中央與地方政府,衛福部/環保署/經濟部,各個官員都在努力互推皮球,沒有人想要做事,我們人民想要和諧,好好過日子,也沒辦法!

建議所有受害廠商與消費者,都提告向黑心油商求償,並提訴各級主管機關瀆職與不作為,造成人民死傷。。。


姚大鈞: 是阿

姚大鈞: 這在美國。。。不用媒體報,不知告到那了


Vincent Chen: 台灣的集體訴訟法制,對不起,沒有制定!。。。台灣的公益訴訟法制,僅限重大環境汙染與車禍事件,還有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起訴資格限制,。。。尤其賠償金額的決定,還是要個別判定與寫判決,完全沒有簡化。。。台灣的食品安全事件,提告法院求償,受害者還是要負身體受到實際損害的舉證責任,還要有相當因果關係,。。。即使你能證明這個,在決定賠償額時,你的所受損害與所失利益,都以實際發生或極可能發生者為限,更沒有懲罰性賠償制度。。。
所以,上次塑化劑事件,好幾個消費者透過消費者保護文教基金會提告求償,就是好不容易判決勝訴,但是賠償額只有九塊錢!拿到那個判決書,讓那個消費者氣得拿十元去砸法院,一直說不用找了!

落後的法制,放任的管理,只會事後道歉,不出事也難。。。


姚大鈞: 同意 如講法律因果,消費者永遠沒有損害可證明

http://www.naipo.com/Portals/1/web_tw/Knowledge_Center/Editorial/publish-199.htm